邯郸市嘉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获批准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冀0404破1-9号
2024年1月26日,本院根据邯郸市嘉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邯郸市嘉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案件介绍
2022年7月22日,邯郸市嘉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根据邯光瑞专审字【2022】第02035号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3月31日嘉德利公司资产总额704522104.53元,负债总额843167013.97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38644909.44元,资产负债率为120%。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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